霧霾天氣的出現,提醒人們關注環境關注室外空氣質量,然而室內空氣質量問題,卻依然很少有人提出。近日,廣東省室內空氣質量協會會長顧士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多年不清洗中央空調對公共場所空氣質量污染z*為嚴重。“人類70%以上的時間是在室內度過,但人們卻忽視了室內空氣質量。如果廣州市對公共場所進行抽檢,合格的估計不會超過20%。”
廣東省室內空氣質量協會會長顧士明說,廣州市有八成以上的管道沒有按照國家規定清洗,有些甚至使用了十多年都未進行過清潔。中央空調清洗行業z*需迫切解決的立法問題也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實現,然而衛生部出臺相關規定已有兩年之久。
調查發現,各個公共場所管理者或因不知情、或因資金問題,對隱藏在天花板后的中央空調風管管道清洗問題、對空調系統污染可能致病的危險因素視而不見。“整個廣州的清洗量也不過1300套,相對于幾年前廣州中央空調2萬套的統計數字,哪怕加上一些非正規企業清洗的空調數量,我敢說八成以上的空調沒有按照規定清洗。”
沒有法規各大管理商家視而不見
“因為沒有相關的配套法規,廣東對于這方面的管理可以說是處于空白。”顧士明表示,中央空調監管之所以產生問題,z*主要在于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負責。衛生部雖然下文提出要求,但是廣東省衛生廳除了在2012年對星級賓館相關人員舉行過一次集中培訓之外,就沒有對這項工作進行宣傳并落實到位;疾控部門也只是盡了作為檢測部門的職責;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管理權限也只是在設備的安裝前和安裝期間為止;環保部門則明確向室內空氣協會表示,他們只負責室外環境空氣質量的監管。
顧士明說,雖然廣東省衛生廳在2011年12月31日頒布了關于印發《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管理辦法》等三個規范性文件,2011年2月國家衛生部80號文也明確規定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檢測進行規定,但是執行情況讓人擔憂。
“除了中山市嚴格執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需要出示兩年內中央空調系統清洗證明、一年內空氣質量檢測證明之外,廣東省其他縣市對這兩項國家和省的規定都沒有嚴格執行。”顧士明說,這樣的情況使部分中央空調管理者心存僥幸。相對于幾十萬元的清洗費用,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處罰金額也導致部分管理者寧愿挨罰。
另外,中央空調清洗行業從業資質參差不齊,也是一個重要原因。據顧士明介紹,從事空調清洗行業必須取得省疾控中心頒發的專業清洗機構乙級資質,且還要有行業協會A、B、C等級能力推薦。據廣東省室內空氣質量協會統計,省內共有26家進行工商登記和等級評估的正規企業。
京滬早已頒布相關管理細則
據了解,早在2010年11月,北京市就已經頒布了《北京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比衛生部80號文還早近5個月時間,而上海市的同類管理辦法也在衛生部80號文頒布5個月后頒發。但目前,廣東的配套文件還未出臺。
顧士明說,他曾以行業協會的名義,向廣東省人大、衛生廳等部門幾次遞交了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但直到現在還沒有明確答復。
“其實北京、上海的管理辦法,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比如明確哪些地方需要申領《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明確了衛生部門主管這項工作,明確了一年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宣傳教育由衛生、司法行政等部門負責等等。”在顧士明看來,廣東省的立法甚至可以將京滬的管理辦法照抄。
同時,他希望主管部門能夠建立中央空調空氣質量的抽查制度,使公眾場所的空調保潔工作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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