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4日,格力因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之規定,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構成虛假宣傳。具體判決如下:重慶格力電器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重慶美的空調銷售公司經濟損失和其他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30000元,并且在《重慶商報》上刊登聲明,就其侵權行為消除影響。 據悉,事情的緣起2009年3月6日,格力空調在《重慶晨報》報紙和網絡上發布...
格力空調敗訴 重慶法院判定其構成虛假宣傳
2009-09-02 04:15:09 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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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04:15:09 閱讀()
2009年8月24日,格力因違反《中國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之規定,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構成虛假宣傳。具體判決如下:重慶格力電器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重慶美的空調銷售公司經濟損失和其他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30000元,并且在《重慶商報》上刊登聲明,就其侵權行為消除影響。 據悉,事情的緣起2009年3月6日,格力空調在《重慶晨報》報紙和網絡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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