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5月7日),四川省“全面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創健康公共場所,建文明和諧社會”宣傳周活動正式啟動。新實施的規定,明確了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為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執法主體。同時,增加了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省內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于違反規定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公共場所,可處以z*高2萬元的罰款...
四川中央空調通風系統衛生不合格z*高罰兩萬
2011-05-09 08:45:26 閱讀()
來源:四川在線-成都晚報作者:李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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